10.3969/j.issn.1009-8860.2012.01.022
刑事诉讼中精神病鉴定启动程序改革的实证分析
实践调查证明,当事人启动模式并非解决当前精神病鉴定启动程序中存在问题的直接药方.其现实路径是在现有专门机关启动的模式基础上加以适当的改革:一是在死刑案件中,建议实行准强制鉴定;二是对于普通刑事案件,保留并完善现行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模式,暂不赋予当事人初次委托鉴定的权利;三是应当明确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启动精神病鉴定的标准和证明责任.
刑事诉讼、精神病鉴定、启动程序、改革
D915.3(法学各部门)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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