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471.2014.08.026
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4.6.2条的理解与探讨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4.6.2条是对建筑排水立管是否需设置通气立管的规定。对排水立管是否需设置通气管,应根据排水立管所承担的卫生器具排水设计流量确定,对标准要求较高的建筑卫生间的生活排水立管宜设置通气立管。
排水立管、通气立管、设计规范
TU9;TU8
2014-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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