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471.2004.08.036
地下生活贮水池的设置探讨
@@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版)第2.2.10条规定:生活或生活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2.10条规定: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自1997年起,在设计中多数给排水工程师都已习惯于将建筑物内的生活贮水池做到与建筑物本体结构脱开.
贮水池、设置、drinking water、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物内、本体结构、结构形式、生活饮用水、水箱、生活用水、工程师、给排水、箱壁、脱开、水合、顶盖、底板、池壁、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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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8;TU9
200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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