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275.2017.04.017
“联办共保”模式的优化与发展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首次提出要“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着力构建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的保险服务体系.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农业保险条例》,标志着农业保险发展进入了法制化轨道.《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江苏省在试点基础上,确定了农业保险“联办共保”的模式.现根据南通市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10年的实践,总结分析“联办共保”模式的成效、优势、不足和发展建议.
2018-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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