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275.2017.02.025
加强农业立法推进依法行政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长期以来,江苏省高度重视农业立法工作,目前全省现行有效的涉农地方性法规共34件、涉农规章共12件,其中省级法规16件、规章6件,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涉农大法为主体、以地方性涉农法规为骨干、以政府性涉农规章为补充、以相关规范性文件为辅助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法律规范体系.
农业、立法质量、涉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四中全会、省级法规、立法先行、立法工作、规范体系、法治体系、法律、政府性、江苏省、多层次、治国、农大、国家
D26;N94
2017-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