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275.2016.01.027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的制度障碍与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以来,部分地区在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从各地探索的结果来看,由于现有法律的滞后以及各地特殊的人文经济环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面临的困难似乎更大一些,部分地区违约率甚至接近50%,这也导致国内少数地区为了改革而改革,难免偏离改革宗旨和目标.
农民、住房、产权抵押、制度、抵押贷款、财产权利、深化改革、人文经济环境、地区、中共中央、改革宗旨、违约率、经营权、承包地、滞后、农村、目标、经验、国内、法律
K25;G23
2016-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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