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植示范典型推广经济合作
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依据《扬州市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暂行办法》(市政府第79号令),宝应县于2012年3月13日在该县的小官庄镇南场村召开组建成立大会,成立了全县第一家村经济合作社.当年9月25日,该县209个村全部建立了经济合作社,全部进行了工商登记,领取了组织代码证,成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实体.
培植、示范典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宪法和法律、合作社组织、暂行办法、工商登记、法人实体、扬州市、市政府、应县、官庄、代码
F32;F7
2014-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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