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探索农业保险新路
@@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根据中央的要求,作为全国唯一种植业保险的试点地区,淮安市按照”政策性保险、商业化运作”模式,本着”丰年积累、平年结余、大灾调剂、稳步发展”的原则,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成功开办低保额、低保障初始成本保险,在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增强农民抵御自然风险能力,解决农民灾后恢复生产所需资金,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10个试点乡镇承保三麦20.7万亩,承保面83%,收取保费117.8万元,补偿投保农户三麦冻害18.12万元;承保水稻21.16万亩,投保面83.9%,收取保费108.32万元;落实淡水养鱼投保面积2567亩.
淮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十六届三中全会、投保、市场经济体制、农民、承保、种植业保险、政策性保险、试点地区、社会主义、三麦、若干问题、恢复生产、风险能力、淡水养鱼、创新思路、保险保障、保费、商业化
F84;F8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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