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275.2003.09.024
农业税提前完成侵犯农民利益
@@ 7月24日的<新华日报>介绍了江苏某市搞好税费改革的经验,其中有大生镇和古溪镇党委、政府的文章,都是介绍他们镇如何积极探索,确保全年农业税提前在每年7月份一次性完成的经验.我认为,全年农业税提前在7月份一次完成,是侵犯农民利益的做法,不仅不应当作经验推广,而且应该进行纠正.
农业税、侵犯、经验、税费改革、农民利益、政府、江苏、党委
R73;D9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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