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室外高温补贴 每人每月升至200元
本刊讯 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起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60元调至200元,全年按4个月计发;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高温费,不再规定具体发放标准,可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方式来合理确定。
夏季高温、室外、调整、补贴、作业人员、发放标准、社会保障、人力资源
F272.92(企业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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