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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现状思考

引用
2005年8月金湖县政府发文(金政办”2005”74号),将原由县卫生局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移交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明确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即县安监局负责职业场所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

职业卫生、金湖县、监管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作业场所、职责分工

X922.2(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管理))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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