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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违法施工四次逐出市场两年

引用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严肃处理建筑工程违法施工等违法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1年3月1日起,如果企业一年四次发生违法施工行为,两年不得在莞接工程,市住建局将注销企业的《信用管理手册》,将其清除出东莞市场,并在两年内不许其申领《信用管理手册》。

违法行为、施工、市场、四次、建筑工程、管理手册、东莞市、建设局

TU753.3(建筑施工)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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