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部门联合使招,专项治理接送学生车辆
@@ 2009年,高邮市政府牵头,公安、教育、安监、交通等部门联手行动,使实招,强化接送学生车专项安全监管,取得初步成效.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专题研究,深入到周巷、高邮等乡镇进行调研.2009年9月,市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高邮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加强接送学生车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对接送学生车管理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教育主管、部门协作、学校负责”的原则;并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规定了乡镇、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物价等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学校是接送学生车直接责任单位,校长(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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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安全科学)
201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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