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释义(十三)
@@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未按规定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重大危险源、限期改正、实施情况、监控措施、罚款、报告
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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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重大危险源、限期改正、实施情况、监控措施、罚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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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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