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饮用水生物安全的分析与对策
由新型冠状病毒( SARS-CoV-2)引起的肺炎( COVID-19)疫情的严重程度远超过2002年由SARS冠状病毒( SARS-CoV)引发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SARS)疫情[1].截至2020年4月30日24时,我国(含港澳台地区)累计确诊病例84385 例,死亡病例4643 例[2],COVID-19 疫情已蔓延至全球. SARS 之后全球疫情不断:2008年,我国暴发了主要由肠道病毒( EV71)引发的手足口病( HFMD);2009年,甲型H1N1流感病毒从墨西哥传播至全世界;2012年,MERS冠状病毒( MERS-CoV)导致中东呼吸综合征( MERS)蔓延;2013年,埃博拉病毒( EBOV)在非洲造成埃博拉出血热( EBHF)烈性传染疫情,同年我国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H7N9)的散发病例;2014年,诺如病毒( NV)在我国流行导致冬季呕吐病;2020年伊始,南美暴发了严重的登革热( DF)疫情,导致多国宣布进入紧急卫生状态.可见,以致病微生物为代表的生物安全已超越了传统安全范畴,成为一种新型安全威胁,并随着跨物种感染和跨地域传播,不断地在全球肆虐,严重威胁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民众健康[3].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调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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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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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