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4104.2005.02.008
用招标方式确定公益性建设项目法人的思考
随着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推行,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对于国有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真正的项目法人的缺位.由于大部分工程项目采用传统的、临时性的指挥部式的管理模式,在实施中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据此,作者提出用招标方式选择公益性建设项目法人的方法,并对实施步骤和管理内容等提出了设想.
公益性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缺位、招标方法、管理合同
F4(工业经济)
200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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