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36/j.cnki.jshe.2023.09.008
"学院办大学":一个教师人力资本合约的制度安排
在大学与其学院的关系解释及其治理上,高教界倾向将学院治理看成象征性而非实质性的.在知识市场条件下,大学本质上是知识生产和知识消费的一体化合约;学院受大学委托,构成专门知识生产和知识消费的专业化合约.学院作为"中心签约人",既承包了对所属教师进行人力资本激励和约束的合约功能,又承担了向所教学生提供专门知识与教学服务等的交易责任.大学与学院的教师人力资本合约具有一体化交易的"双边治理"属性,大学可通过"可置信承诺""激励性约束"和"控制权分配"等实施机制,释放学院的教师人力资本激励优势,推进学院治理实质性转变,从而深化"学院办大学"的制度安排.
"学院办大学"、教师人力资本合约、交易成本、激励安排
G647(高等教育)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计划重点项目
2023-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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