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438/j.cnki.jdxb.2024.02.013

法律与民间习惯社会共治之现实可能性

引用
法律与民间习惯的多元共治应当是社会规则治理的必选项.在结构功能主义看来,法律抑或民间习惯与政治或经济子系统形成功能耦合的前提是,其存在条件由自身或社会结构的政治或经济子系统所提供.法律从单向度的价值法走向契约型的实证法,国家强制力不是构成要素而是实施保障.法律以形式上的理性化和适用上的普遍化为主要特征,内生于契约型社会;民间习惯具有原生性、特殊性和圆融性,内嵌于范围狭小的合作型社会,以价值认同与舆论压力为实施保障.当代中国社会既不是单一契约型社会也不是单一合作型社会,而是契约型因素和合作型因素兼有的混合体,中国社会规则治理应当转向法律与民间习惯的二元共治.

法律、民间习惯、合作型社会、契约型社会、二元共治

45

D920.4(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3YJA820004

2024-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18-12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7-4074

43-1069/C

45

2024,45(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