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38/j.cnki.jdxb.2019.04.011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完善路径
为克服传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制中多层执法、多头执法之固有弊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应运而生.从理论上来说,该项改革有助于科学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高效整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进而实现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目标.但就实践情况看,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却存在着执法范围不明晰、执法管理体制不完善、执法队伍结构不合理等现实困境.未来,亟须合理划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权限范围,理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管理体制,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稳步、有序及顺利推进.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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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5AZD067
2019-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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