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38/j.cnki.jdxb.2017.02.012
不作为的共同犯罪
不作为的共同犯罪如何区分正犯与共犯,可提出以下判断标准:若待归责的行为实现了相关构成要件,且不作为者具备必要的正犯者身份与主观构成要件要素,该行为会被论以正犯而受处罚.相反,若待归责的行为只是具备了教唆犯或帮助犯的要件,只能将这一行为评价为共犯.具体来讲:守卫型保证人有责任保护第三人不遭遇危险或不受到侵害,且能防止直接正犯者实施作为,他对此负直接正犯者的刑事责任.若第三人的行为是教唆犯或帮助犯,保证人的不作为是共犯;对某法益负责的保护型保证人有义务防止他人实施犯罪却没有防止,其行为成立直接正犯.若他人行为是教唆犯或帮助犯,保证人的不作为是共犯.
不作为、共同犯罪、正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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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399(法学各部门)
201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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