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声誉损失与公司IPO市场表现——来自中国上市公司IPO造假的新证据
理论研究表明声誉好的券商在公司IPO过程中能发挥认证作用,但是在实证中学者们对于券商声誉是否真的发挥了认证功能仍然莫衷一是.与国内外文献中普遍采用的券商市场份额、排名等间接声誉指标不同,本文以中国券商所承销的公司IPO过程违规造假为新的研究视角,从声誉损失的角度重新衡量了券商声誉,并以公司IPO后市场表现检验了券商声誉的认证效应.实证研究表明,相较声誉受损的券商,声誉未受损的券商确实具有更好的认证效果,具体表现在:(1)从同一时期来看,相较于那些没有被披露承销过IPO违规造假公司的券商,承销过IPO违规造假公司的券商再次承销的公司IPO发行抑价率较高,股票长期回报率较低;(2)对于同一券商,相对于在IPO违规造假披露之前,在披露之后(声誉受损)券商所承销的公司IPO表现为显著较高的发行抑价率和显著较低的股票长期回报率;(3)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结果依然支持上述结论.实证结果还表明相对于传统的券商声誉指标,基于IPO造假构建的声誉损失指标更加有效.
上市造假、券商声誉损失、IPO表现、双重差分模型
F832.51;F276.3;D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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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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