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保护与企业创新
本文结合我国提出依法治国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现实背景,以2007年实施《破产法》和《物权法》为准自然实验,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了债权人保护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破产法》和《物权法》实施后,在外源融资需求程度大的企业中,企业创新水平显著增强,表明债权人保护水平的提高对企业创新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当企业创新需求较高、公司治理水平较差时,上述关系更为显著;同时,长期借款及商业信用的增加是债权人保护促进企业创新的重要途径.本文的发现为债权人保护与企业创新关系的争议提供了新的证据,对于完善法律法规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企业创新水平,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债权人保护、企业创新、银行借款、商业信用
F272.92;D923.2;F832.5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龙跃实业集团项目
2018-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128-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