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合作金融转型的理论分析
本文从信贷市场的准入性和农村金融机构的控制权自1977-2006年的近30年发展史中的变迁出发,论证农村金融体系面临的历次困境和突围所体现的制度含义.文章的分析立足于合作金融体制的演变,本文的基本结论如下:第一,经典的合作金融组织具有三个制度特征:一是信贷可得性原则下单个农户的信贷需求满足导致全体农户信贷市场的局部均衡;二是股金与存款相异原则下的信贷有效需求持续上升;三是社员主权原则下的”大锅饭”激励.第二,中国30年农村金融改革因合作金融组织的商业化经营导致合作理想的破灭,其特点是治理结构上的内部人控制和外部人干预导致、信贷结构上的资金非农化、市场结构上的垄断性.第三,真正的金融合作以自发的融资合作和担保合作形式在各地形成.第四,作为延伸思考,本文提出合作金融的自发性与官办不相容;作为存量的信用合作社必须引进竞争而自发的增量性质的合作金融具有自然垄断特征;合作的范围和资金来源必须局限于具有信任关系的经济主体之间.
农村金融、信用合作、信贷市场
F830.6(金融、银行)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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