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与证券市场上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
以证券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过程从本质上表现为投资者对融资者提出的各种置信承诺的选择和认可过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与契约的不完备,投资者为了确保融资者的承诺得以最终履行并实现其自身应有的利益,必须通过诸如公司控制权的掌握等诸多机制对融资者进行监督和约束,这些机制就是所谓的公司治理.现实中,由于融资者始终掌握着决策中的信息优势并实际拥有着公司的控制权,大多数的投资者远离公司控制权而居于公司治理中的弱势地位,因此公司治理的重点必须放在各种投资者受保护而不被公司管理层和有控制权的大股东侵害这一问题上,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和某种形式的所有权集中是解决投融资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必然选择.
信息不对称、公司治理、剩余控制权、可保证收入
F830.91(金融、银行)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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