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协议、银行内部评级与激励机制
2000年<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试图以更加灵活和有效的资本要求替代8%这一固定水平,即引入商业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风险评级机制来确定银行资产的风险水平,并以此确定银行的资本要求.本文指出在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银行缺乏真实披露内部评级结果的激励机制,无法正确地根据评级结果确定资本水平.并在模型分析的基础上,对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监管部门所实施的惩罚手段和外部评级进行了优劣判断,试图给出更为有效的制度安排来确定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
巴塞尔协议、激励机制、内部评级
F831.1(金融、银行)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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