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制度法律思考
@@ 纵观发达国家的公司法,金融机构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的设置大体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双层结构”即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如德国:一种是”单层结构”即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如英国和美国;还一种是”单层双层并存制”,即规定公司可设也可不设监事会,如法国等.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制度、董事会、双层结构、股东大会、发达国家、单层结构、公司法、英国、设置、美国、法国、德国
F830.2(金融、银行)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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