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0135.2017.01.019
”高速拦车救狗”事件中的舆论演化
2016年11月19日中午,在河北廊坊市文安县一高速公路收费站,有爱狗志愿者发现了一辆装满各种名贵犬的大货车,志愿者们怀疑其是贩狗团伙,用小轿车跟踪该辆大货车,并在高速上试图拦截,造成交通事故,致轿车内3名志愿者受伤.爱狗人士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运狗车辆,以阻止狗被宰杀,这样的事件在近年来屡屡发生.从法律角度说,类似事件的责任关系很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事件、舆论、高速公路、志愿者、大货车、交通安全法、公路收费站、责任关系、人民警察、交通事故、车辆、小轿车、文安县、廊坊市、装满、行驶、受伤、检查、河北、公务
U49;D92
2017-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