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0135.2014.06.013
警犬反恐大有可为--由柳州市警犬参与反恐工作引发的思考
近日,广西柳州市公安局向下辖的5个分局、6个县局下发《柳州市公安局加强警犬反恐处突工作方案》,明确警犬作为反恐处置力量纳入“小区域5分钟快速反应圈”工作模式内,要求分县局警犬与本分县局处置恐怖活动民警一样,作为第一批警力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方案要求各分县局民警数与警犬数之比必须达到30:1以上,每个分县局至少装备1头搜爆犬并通过能力测试,装备的刑侦犬和治安防范犬必须具备扑咬攻击能力并通过能力测试。对考核不合格的、新装备的犬,必须要参加培训。刑侦支队作为全局警犬技术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市局下发的方案和技术指导,在8月份前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举办全市警犬反恐科目大比武和模拟对抗演练,促进实战能力的提高。
警犬、反恐处突、柳州市、能力测试、新装备、公安局、治安防范、刑侦、实战能力、民警、快速反应、恐怖活动、考核、技术指导、技术工作、规定时间、攻击能力、工作模式、工作方案、对抗演练
D63;TU9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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