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0135.2011.05.015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警犬破获故意伤害致死案

引用
@@ 2011年3月5日上午11时许,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龙山乡某村发生一起伤害致死案:该村村民怀疑一名青年男子为小偷,对该青年男子殴打导致其死亡.案发后,麻江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傅冬、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友强立即部署此案的侦办工作.由于案件特殊,参与人员多,调查取证工作陷入僵局.领导决定指派警犬中队利用警犬技术参与侦破此案,接到指令后,带犬民警周飞携警犬”一嘉柒”随刑侦大队民警于3月6日上午9时赶到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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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63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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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作犬业

1673-0135

32-1734/Q

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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