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0135.2009.11.011

论带犬民警参与现场勘查的必要性

引用
@@ 在目前情况下,带犬民警参与现场勘查的不是很多,即使参与,也并非"主动参与",而是一种"被动参与".笔者之所以如是说主要是从侦查权的本质角度而言,带犬民警作为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的一员,法律赋予其侦查权本质上就要求其应该主动侦查,这才是侦查权的本质.但现状是,带犬民警出现场几乎都受上级公安机关指派或同级公安机关请求,缺乏主动性,故此笔者说是"被动参与".

带犬民警、现场勘查、必要性、公安机关、侦查权、刑事侦查部门、本质、主动侦查、主动参与、主动性、请求、律赋、角度

D91;S82

2010-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0-31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工作犬业

1673-0135

32-1734/Q

2009,(1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