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市区犬类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犬类管理,防止狂犬病的发生,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犬类饲养、养殖、交易、展览、表演、诊疗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镇江市、市区、犬类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诊疗服务、人身安全、公共秩序、狂犬病、展览、养殖、维护、饲养、交易、健康、活动、合本、公民、法律、法规、单位
TP3;R51
2008-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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