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657.2008.11.013
论乡村治理的制度安排——以国家与社会关系为视角
乡村社会的治理,要求制度安排的均衡,国家和社会是制度的主要供给者,治理制度的健全要求国家与社会的和谐与均衡.建国以来,从人民公社时期国家对社会的完全控制,到乡政村治时期的控制放权,再到免农业税后的国家从社会的逐步淡出,治理制度的安排不断发生着变迁.我国乡村治理制度变迁的过程,既是国家与社会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也是追求制度均衡的过程.追求乡村社会治理与善治的过程,就是完善基层民主的过程.
治理、国家、乡村社会、制度安排、制度变迁、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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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93.09(政治制度史)
2009-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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