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608.2020.01.002
论国际投资仲裁先例的形成原因与实际作用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中存在缺乏一致性与碎片化问题,导致当事方的合理期待落空与裁决公信力的削弱.仲裁的实践已反映了仲裁先例对解决问题的关联与必要性.虽然投资仲裁制度下并无遵循先前仲裁裁决的义务,但实践中确实存在事实上的仲裁先例原则.仲裁先例的作用机制主要体现为:形成可预见性和一致性,填补法律漏洞,防止越权背离,减少碎片化趋势,促进裁决标准统一和稳定性.据此,仲裁先例目前已在理论层面具有事实上约束力,但尚未在制度层面达到法律上拘束力.
国际投资仲裁、ICSID公约、双边投资协定、仲裁先例、原则、裁决的援引
D925.7;R952;TH137.33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BFX145
2021-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1页
前插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