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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等置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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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核心问题是不作为与作为的等置性,即对存在结构上不同的两种行为样态适用同一个构成要件进行评价.正是基于等置性,才承认特定的不作为可以成立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所以,只有解决了将二者等置评价这一基础问题,才给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成立和对不作为者的定罪科刑提供正当性.等置性如何贯彻在不纯正不作为犯中,即等置性在不纯正不作为犯中的体系地位如何?梳理若干重要的关于等置性体系地位的观点,并对这些观点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具体地分析成立不纯正不作为犯所要求的等置性的内容.

不纯正不作为犯、等置性、作为义务、客观归责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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