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执法水平对中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影响
本文试图解决“法与金融”文献中经典的工具变量无法用于地区研究的难题,探究在单一的法系渊源和统一的法制框架下,不同地区的执法水平如何影响金融发展.我们基于中国1997-200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以各省政法委书记是否受过长期专门法律教育为工具变量剔除了内生性,分析了执法水平对信贷市场、资本市场以及金融市场化的影响.整个样本区间内,执法水平的上升显著地促进了银行信贷规模扩张,但对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市场化的影响不显著.然而在2003年之后,执法水平的上升不仅促进了银行信贷,而且促进了资本市场发展和提高了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且该时期执法水平对各金融发展指标的影响,要比之前更显著,原因是政法委的地位在2003年之后有显著提高.
执法水平、金融发展、政法委书记、工具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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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7;F127;F207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项目;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1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