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财富冲击与生育行为:基于清代至民国初期浙南乡村的实证分析
本文利用浙江南部松阳县石仓村阙氏族谱及分家契约文书,对中国传统社会分家制度与生育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研究发现:在传统社会分家制度的作用下,出生次序与生育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出生次序每滞后1个单位,生育子女数量平均减少0.3人.其原因在于分家制度导致分家前后财产产权属性的变化,对处于不同婚育周期的儿子产生不同的生育激励.出生次序靠前的儿子,容易产生“搭便车”行为,可以用分家前大家庭的财富养育自己的儿女,因而有多生育子女的倾向;而出生次序靠后,特别是分家时还未到婚育年龄的儿子,受分家后经济条件的约束会抑制自身生育水平.本文不仅为中国传统社会是否存在人口控制提供了新的实证证据,同时首次从分家角度为如何实现这种人口控制提供了新的解释机制.
分家析产、出生次序、生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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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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