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效用、体验效用与幸福
幸福的概念无论从理论范畴还是从实际应用方面均需得到进一步明晰.为此,本文基于效用论的历史演变和最新进展,探讨了幸福的内涵、性质与决定因素.研究发现,效用内涵可被区分为决策效用与体验效用两个方面,其中前者对应于新古典经济学强调的效用的欲求含义,而后者为古典经济学偏重的效用的快乐含义.据此本文进一步提出,幸福应是体验效用的一个子集,它指个体从实际结果与可接受结果的差异中获取的满足感.这一定义意味着幸福更受结果的相对变化的影响,而对结果的绝对水平不敏感,这可作为构造幸福函数的基本原则,从而避免在选取幸福的解释变量时出现泛化倾向.其政策启示是,当政府将提升居民幸福纳入施政目标时,政策设计的依据不应局限于各种效果指标的绝对值,还应重视这些指标的相对变化,否则将会导致居民的“被幸福”.
决策效用、体验效用、满足感、幸福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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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F224.0;C913
2014-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7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