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890.2008.10.00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以1988年宪法修正为标志,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经历了从"禁止流转、允许流转到放开流转"和由模糊不清到明确鼓励的过程.农村土地流转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兴起到现今已经发展了近20年,但它的发展始终不顺畅,农地沈转十分滞后.流转权利不充分、流转动力不足、流转机制未形成、流转条件受约束是农地流转缓慢的四大瓶颈.为了突破这四大瓶颈,我们必须坚持"所有权不干预流转权"、创造农地流转条件、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降低农地流转交易成本、允许通过抵押等进行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制度、农地使用权、农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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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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