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关系维度透视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土地级差收入的制度变迁
土地级差收入是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生产关系的理论范畴,是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理解我国土地制度变迁的钥匙.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土地级差收入先后经历了“空转”“以税代租”场地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四个制度变迁阶段,并在土地生产关系和土地市场方面呈现阶段性特征.以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科学方法论为指导,从生产关系维度对这一发展历程进行系统透视,既有助于从实践上掌握土地级差收入的演进规律与转型方向,明确当下土地出让金与“土地财政”的评价立场与改革重点;又能在理论上界定土地级差收入的属性特征和学理范式,为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内容素材.
土地级差收入、生产关系、制度变迁、方法论
F301(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2020-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0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