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探析
随着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发展,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出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形成了“三权分置”的农地产权制度体系.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三权分置”的制度体系,既创新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制度安排,又避免了农地改革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两级分化”,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因此得以“再次创新”.这种新型农地产权制度体系既坚持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促进了农地承包权的稳定,更活化了我国农地经营权,从而更好地满足了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三农”发展需要.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产权制度创新
F32(中国农业经济)
2018-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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