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2912.2006.06.025

论区域性贸易安排法律化

引用
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启动以来,中国加强与次区域各国的合作,卓有成效地实施了100多个合作项目,建成了一批标志性工程,促进了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作出了积极贡献.中方既是次区域合作的受益者,也为次区域的发展作出贡献.但是,在次区域的法律框架内,没有具体的执行机制,影响到经济合作的进程.为此,需要将次区域各国的优惠性贸易安排提升为法律,将各项贸易安排及具体执行措施法律化,在此基础上构建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区域性法律体系,作为次区域合作的规范和保障,以营造一个鼓励和便利贸易与投资的法制环境,推动次区域的建设与发展.

区域性贸易安排、制定法律法规、实现法律化的路径

F7(贸易经济)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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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问题探索

1006-2912

53-1006/F

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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