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的性质与内涵研究
长期以来的"集体经济"以及"集体所有制"认识都深受高度集中计划经济意识形态的影响,从而偏离了"集体经济"的本来含义.马克思有合作制的理论论述却没有使用"集体所有制"这一概念,而合作制却是集体经济的原初规定.鉴于国有全民经济、股份制以及股份合作制的本质规定以及现代公司制的发展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应该从"无差异的所有者"群体向"有差异所有者"的法人企业转变;从集体成员"无差异政治福利"的所有者权益实现形式向能定量化、能兼顾风险偏好和利益激励的"按股分红"转变.同时,需要剥离集体企业员工作为所有者个体和公司职员的双重身份,理顺所有者和职员的分配关系.而这些都必须基于集体经济本质的重新认识.
集体经济、合作制、产权、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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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32(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JY09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6JA790026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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