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营利组织立法的原则、模式及结构
建构科学完备的非营利组织法律体系,是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本质要求.非营利组织法属于私法.我国非营利组织立法应遵循非营利组织培育与规制并重、立法传统继承与适度创新及法律制度体系和谐诸原则.我国应建构以民法为统帅、非营利组织基本法为主导、非营利组织单行法为补充的非营利组织法律体系.我国未来非营利组织基本法宜采取组织法与行为法合一模式,篇章结构可设计为总则、设立、组织机构、变更和终止、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外国非营利组织分支机构、监管及公益组织认定和法律责任八章.
非营利组织、私法、立法原则、立法模式、篇章结构
D63(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FFX015
2015-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