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社会的协同治理——以地方政府创新为视角
国家和社会的协同治理以社会的存在和壮大为前提条件.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需要有活动空间、权利保障、资源保障和能力保障.研究表明,在上述四大类别的地方政府创新中,目前,能力建设类地方政府创新最为薄弱,空间让渡和资源引导类的地方政府创新也较为薄弱.权利保障方面更重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协同治理迫切需要的结社权、组织内部自治权、意见表达权、社会公共服务行业准入权等权利仍受到种种限制.
国家与社会、协同治理、地方政府创新
D6(中国政治)
2013-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0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