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947.2008.01.010
论政府间财政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以增值税为机动平衡工具
中国以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60%为改革目标,导致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的经常性调整,这不利于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应该借增值税转型为契机,对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进行改革.改革方案的基本内容为:以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30%为基本目标,以增值税平衡基金为地区间横向财政平衡工具,成立政府间财政关系协调委员会,以协调财政平衡基金的使用.
政府间财政分配、增值税、财政平衡基金
F81;G46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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