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主义土地所有权分离理论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之争——对土地”公有”还是”私有”的经济史分析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模式面临”公有”还是”私有”的争论.从马克思主义土地理论出发,现有集体所有制在终极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各层次上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社集体和农民在权利关系上处于不同的地位.农地产权的改革方向应该在不同层次具有”公有”或”私有”的不同性质,从而既可以克服产权模糊的弊端,又可以避免完全私有化带来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所有权分离、农地改革、土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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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农业经济)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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