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981.2006.02.023
论中国经济林名特优原产地域产品的法律保护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属知识产权的范畴,是受到国内外法律保护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不是自然拥有的,需要向国家或省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并履行一定的手续,审核批准后,才能生效.目前我国经济林名特优原产地域产品中只有少数几个树种履行了申报批准手续.为使我国的经济林名优特原产地域产品得到有效地保护,要加速申报.
原产地域产品、知识产权、经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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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59.3(森林经营学、森林计测学、森林经理学)
2006-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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