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580.2019.01.016
“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的契约治理及实践——以湖北省某县果品专业合作社为例
“公司+合作社+农户”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合理的治理机制是促进其形成及稳定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通过剖析湖北省某县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形成与发展过程,深入探讨了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契约选择的决定因素,以及贸易融资、社员大会、价格谈判、管理模式创新、政府作用等方面对契约治理的影响.贸易融资可以激励农户参与到合作社中,进行农业转型;社员大会及价格谈判可以保证农户的利益;创新的管理模式能够防止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当地政府对公司、合作社及农户的行为都有一定的保障与规制作用.
合作社、商品契约、贸易融资、激励约束机制
2019-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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