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580.2011.01.016
试析国企双重职能与深化国企改革
深化国企改革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国有企业的职能和目标.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了国有企业是兼具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的特殊企业,双重目标不可偏倚.改革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承载了过多的社会职能,改革后又出现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为此,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特性及承担任务的不同进行分类改革,对其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的诉求采用不同的标准,有所取舍.同时通过利润分配机制的完善和社会责任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更好地实现国有企业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的统一.
国有企业、双重职能、有所取舍、利润分配
F2 ;D41
2011-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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