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3580.2006.05.001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 胡锦涛同志在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时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抓住了当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治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干部群众、荣辱观、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总体布局、文化建设、违法乱纪、团结互助、服务人民、全国政协、经济建设、艰苦奋斗、崇尚科学、诚实守信、现代化、青少年、胡锦涛
D92;D64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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